宁德市体育局
宁德市教育局
宁市体[2004]56号
关于印发《宁德市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及申报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2003——2010年宁德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的战略,加强体教结合质量和效益,扩大业余训练网络建设,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现将《宁德市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及申报要求》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做好学校业余训练网络建设和申报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
附件:《宁德市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及申报要求》
宁德市体育局 宁德市教育局
2004年12月13日
附件
宁德市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认定办法及申报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体育工作为基础,以奥运争光为目标,以省、市竞技体育战略为主线,围绕“体教结合、择优扶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扩大基础,形成规模”的办基地原则,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加强人才队伍衔接和进程,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二、申报对象
项目设置及训练年龄结构、人数规模,各县区的业余体校,各级传统项目学校和具备传统体育项目条件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俱乐部均可设立单项或多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项 目 年龄段 人 数
田 径 9-13 30人
篮 球 11-14 24人
乒 乓 6-10 20人
武 术 6-12 20人
武术散手 11-14 20人
举 重 10-14 20人
摔跤、柔道 11-14 20人
游 泳 8-12 20人
体 操 5-10 30人
三、申报条件
(一)领导重视
各人才基地要按照“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配好领导班子。校长必须由热爱体育事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担任;并有熟悉运动训练规律的副校长分管。
(二)硬件设施
训练基地必须配备有与所设的体育项目基本训练场馆、训练器材等辅助设施。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资助训练基地基本的训练器材。
(三)经费保障
1、申报单位保证上级拨款专用于训练及为训练服务的行政开支,训练经费由市、县两级体育主管部门全额拨款。
2、申报所在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能保证承担每年训练费开支总数的一半。
(四)教练员
各人才基地的教练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主教练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专项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训练水平、理论水平,忠诚体育、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注重学生文化学习、体育训练和思想教育、生活管理。
(五)运动员
各人才基地的运动员,在年龄结构上要趋向合理,建立三级梯队,运动员实行“二集中”或“三集中”的读训的方式。各班(队)基地单项人数不少于20人。
(六)教学、训练计划
训练基地的教学实施计划要与新课程标准相吻合,坚持“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训练原则,突出体育特色进行教学,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教学训练大纲要求组织训练,并有长期(2个周期8年)、中期(1个周期四年)、短期(1-3年)的人才培养计划。
(七)选材及训练
训练基地要按市项目布局,围绕选材标准、梯队建设,组织科学选材,严格测试(骨龄、身体形态、机能及专项技能、身体素质测试和文化考试)。
能严格按训练常规管理。运动队每周不少5个训练日,每个训练日时间2小时(含早操),每年训练不少于260训练日。在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注意改善学员营养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训练原则,不得违背学生生长规律超负荷训练,严禁拔苗助长。
(八)输送人才和比赛成绩
各训练基地每周期,必须向省级体校或优秀运动队输送2名以上运动员或市级体校5名以上人才;或2名以上运动员参加省运会取得录取名次(或1名省运会获得前三名)。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文体局、教育局可按要求,在本县(市、区)内选择具备条件的中小学等单位,先行考察后将材料上报市教育局(申报表附后),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市体育局和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由两家联合行文、授牌。
(二)各民办体育专项学校、俱乐部可与本辖区文体育行政部门联系,参照执行。
(三)申报材料原则上于每年上半年第一季度或第四季度上报。
(四)田径、篮球为各县(市、区)小学、中学重点基础项目优先设点,乒乓、武术等项目为部分有条件小学侧重扶持设点;游泳、体操、摔跤(含柔道)、击剑重点设1-2点。
五、保障措施
(一)人才基地批准后由当地县文体局、教育局全方位地管理,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单位要对训练基地实行宏观业务管理指导督促,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二)凡批准确定市级人才基地的单位,一年内由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单位投入启动资金1~2万元。
(三)各人才基地可单列代表参加市级、省级及全国比赛。代表省级比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经报市体育局审定,同意后由市体育局负责拨给基本参赛费。
(四)批准确认市级人才基地第三年后每年列入市级人才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工作(第二年由当地考评上报市局备案),根据成绩分档次给予资金奖励。
(五)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体育教师(教练员)给予表彰,在评先、职务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考评与升降级办法
每年一考核,考评不及格的亮黄牌,考察期一年。第二次考评不达标的,收回取消命名。
宁德市体育局
宁德市教育局
200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