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体[2007]68号
关于印发《宁德市体育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规则》(试行)和《宁德市体育局机关政务公开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保证行政权力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实施“阳光工程”,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宁德市体育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宁德市体育局机关政务公开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体育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效能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文体局
宁德市体育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规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保证行政权力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为基层和群众提供良好服务,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宁政办[2007]257号),结合宁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宁市体[2007]0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务公开文电办理
(一)发文办理
以局机关名义制发公文,是否需要政务公开,由主办科室负责人,根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是否政务公开的意见(联合发需征求联合发文单位的意见),经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批。
(二)收文办理
收文是否需要政务公开,由办文科室负责人根据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批。
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
凡未标明秘密等级,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需报请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局长核批。
(一)信息发布的形式
1、通过电子网络发布。分另由机关科室经办人负责提供正式文稿发电子文本,负责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宁德体育网站。
2、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公告等其它形式,由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决定。
(二)信息发布的时限
1、发文的信息发布时限:在文电出面后立即发布,如发文中有明确注明文电的有效期。
2、收文的信息发布时限:在文电收到后的一个星期内发布,如收文中有明确注明文电的有效期。
三、政务公开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制度
首问责任人是指当访问者来电或来访时,局机关被访问到第一位工作人员。
首问责任人制度是指对访问者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都要热情接待,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予以办理,并给予访问者一个明确答复的工作制度。
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告知对方具体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对不属于本人或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问对方解释清楚并告知对方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局机关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首问责任人制度的宣传教育和检查。
(二)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管理相对人的办事申请,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进行办理。
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办事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结;如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要从实际出发,规定具体办理时限,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如果行政机关对管理相对人的办事请求超时限办结,在规定的时限内又没有提出意见的,应视作同意。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管理相对人的办事申请,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逾期起即为受理。
管理相对人可以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办事进度和结果,承办人应该如实告知,但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四)岗位AB角制度
工作岗位AB制度是指局机关每一项业务工作岗位要有两人以上承担,分为A角和B角的配角。
A角为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B角是当A角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协助或配合A角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工作岗位A、B角的具体分工,及时调整和公布工作岗位A、B角的分工。
(五)重大事项听证制度
重大事项听证制度是指局机关在作出一项对本系统、群众利益及经济、重大体育行政决策之前,让相关人员和社会群众参与并发表意见,从程序上保证体育行政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听证制度,有利于局机关作出的重大体育行政决策的正确性,局机关要根据年度体育工作总体部署,提出重大体育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新闻发布制度
新闻发布制度是指局机关将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体育行政事项中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及时性便捷地获得相关信息,使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局机关要结合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年度全市重大体育行政事项新闻发布计划。
(七)特邀监督员制度
特邀监督员制度是指从我本局机关工作人员,重点是服务对象中聘请思想素质高、原则性强、敢讲真话、熟悉体育管理工作、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对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的工作制度,特邀监督员享有了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参与局机关政务公开活动、收集反映体育服务对象意见,评价监督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情况、提出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建议与意见的权利。
建立健全特邀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实现群众和社会对局机关体育行政管理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改进和提升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加强局机关自身队伍建设,特邀监督员由市体育局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两年。
以上实施规则(试行)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实施规则(试行)将在实践中逐步加强和完善。
附:宁德市体育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附件:
宁德市体育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类 别 公 开 内 容 公开时限
机构职能 市体育局领导分工、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责 长期公开
政策法规 省委、省政府、省体育局和市委、市政府及市体育局制定、发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 及时公开
规划计划 市体育局“十一五”规划及年度、阶段工作安排
统计信息 有关体育爱好者工作的信息统计数据等
财务预决算 体育工作财务预决算、体彩公益金使用,安排计划等
重大建设项目 体育场馆、健身工程、体育设施建设情况 长期公开
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点的审批
2.武术学校设立的审批
3.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设立的审批
4.二级裁判员的审批
5.二级运动员的审批
6.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
便民服务 1.市一级体育比赛成绩查询
2.体育传统校申报
3.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申报
4. 青少年俱乐部申报
5. 基地校申报
6.全民健身路径建设
7.国民体质测试 及时公开
工作动态 赛事计划安排、游泳救生员培训、体育产业调查统计、体育节、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协会等
及时公开
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长期公开
其 他 1.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
2.应当向社会公告或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
3.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长期公开
备注 公开形式:宁德体育网

宁德市体育局机关政务公开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推进市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局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机关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政务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公开管理措施
(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机制。成立由局领导组成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党总支委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业务科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帐制度。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帐,对年度政务公开实际的内容、载体、时限、承办责任科室等情况分别记录在册备案,为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评先与考核奖惩的依据。
(三)建立政务公开意见征询与反馈制度。局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特邀监督员、各有关部门对市体育局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责任科室与相关责任人,督促其予以及时处理或纠正。
(四)建立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局领导班子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每年进行年度自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科室每半年结合科室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平时加强专项抽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以下五种情况,并造成影响及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与事实不符或不全面、不及时的;二是在政务公开过程中不负责任,未遵守保密规定致使泄密的;三是服务态度不好,不按章办事,办事效率低的;四是对群众投诉及意见不有效落实与及时纠正的;五是其他违反政务公开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责任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与后果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处理。
(六)建立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制度。并把各科室直属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管理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相关责任人的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年终业绩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部门结合年度工作给予表彰;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二、政务公开考核内容
根据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政务公开考核主要围绕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领导责任是否明确;公开范围是否全面、具体;公开形式是否完备、实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是否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是否得当,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政务公开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具体: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情况,挂牌上岗制、首问责任人制、岗位AB角制等的落实情况,开展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各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主要考核部门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和具体服务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范围的公开情况。
(三)政务公开内容的落实情况。包括各科室及责任人负责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及时,是否进行动态维护;政务内容公开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泄密现象;政务公开相关软、硬件设施是否完善。
(四)政务公开的范围与形式。包括:政务公开的范围是否适当;政务公开的形式是否因事制宜、注重实效。
(五)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
(六)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的公开情况。
(七)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情时间的公开情况。
(八)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
(九)政务公开各项服务承诺的履行情况。包括:责任人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行政审批事项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相关纪律及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处理基层及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投诉的处理与纠正情况。
(十一)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理办法的公开情况。
(十二)各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主要考核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发挥情况。
(十四)责任追究情况。主要考核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及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