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体[2008]38号
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对体育场所和体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东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体育中心、市少体校:
根据省体育局闽体经[2008]69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对体育场所和体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通知精神,对所辖体育场所和体育活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构建安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体育服务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将体育场所和体育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于12月底前书面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宁德市体育局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