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德 市 体 育 局
宁 德 市 卫 生 局
宁市体[2008]37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对我省游泳场所进行全面整顿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卫生局,东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对我省游泳场所进行全面整顿的通知》(闽体政[200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精神,成立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体育、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专门人员对所属地区的游泳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请将检查情况及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市体育局、市卫生局。
附件:《关于对我省游泳场所进行全面整顿的通知》
宁德市体育局 宁德市卫生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